海南区总工会关于对年度未申报工会经费企业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小微企业工会经费返还管理办法的通知》(内工办发〔〕70号),对三年以上(包含三年)未申报工会经费的企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5天,公示完毕后结转为地方本级工会经费收入。经海南区总工会与美卓税务代收工会经费管理系统进行比对,现已统计出年——年期间申报,以后年度再无申报的企业家(具体名单附后),在公示发布之日起,如有异议,请相关企业在公示期内到乌海市海南区总工会办理工会经费返还事宜,公示期内仍无法提供上述证明的、逾期未联系的,将直接转为海南区总工会本级工会收入。

特此公示!

联系-

公示时间:年6月16日——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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