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医疗纠纷防范与处置巡讲活动圆满拉下帷

为进一步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维持正常的医疗秩序、营造良好的就医环境,更好地提升医疗机构预防处理医疗纠纷水平,强化基层临床一线医疗安全事件处理能力,受市医鉴办邀请,省医学会9月7日至11日,深入县区市举行医疗纠纷防范与处置巡讲培训活动8场,共计余人参加。

9月11日,巡讲活动最后一站“市直医疗机构及西峰区医护人员培训会”医院举行。培训会由市医鉴办主任赵仍萍主持,原兰大二院副院长李徐生教授、甘肃元成彤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郭佳栋、省医学会医鉴办主任李星等三位专家从不同方面就医疗纠纷防范与处置进行了讲解。

李徐生教授就如何化解医疗纠纷、保障医疗安全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讲解。他指出,医疗纠纷的主要起因有三:医院方面,如法治观念不强、依法治院不力、管理体制松懈、核心制度未认真学习和落实,重经济效益轻医疗质量,防范医疗纠纷措施不力,处理医疗事故措施不当;二是医务人员自身原因,如责任心不强、缺乏应有的防范意识、十八项核心制度执行不力、行业风气不端正、依法行医意识淡薄、规章制度落实不到位、新技术、新业务掌握不熟练等;三是非医疗过失性原因,医患之间缺乏沟通,对患者隐私保护观念不足等。针对近年来医患纠纷面临的新特点,李徐生教授强调防范医疗纠纷及暴力伤医,医院、医护人员自身做起,需要强化医疗质量监控机制,结合医疗鉴定中常见的14个原因,医院发生医疗纠纷的常见情形出发,阐述了自己对防范和化解医疗纠纷的三个启示:一是高度的责任感及精湛的技术是避免医疗纠纷的基石;二是良好的服务态度是减少医患矛盾的关键;三是严格的遵守规章制度是避免医疗纠纷的保证,其中后两者是重中之重,要走心进脑。

郭佳栋律师从律师执业的角度,立足于防范和处置医患纠纷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重点解释了《最高院关于审理医疗纠纷案件若干司法解释的规定》,并结合已经颁布但未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医疗侵权损害部分对医患纠纷处理进行了详细的讲解。

省医鉴办李星主任结合大量省内医疗鉴定典型案例,深刻剖析了当前医疗活动中各类纠纷产生的原因。同时对于如何防范医患纠纷、降低医疗法律风险提出了具体的建议,强调医务人员应重视医疗文书的书写,加强医患沟通,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医务人员应依法维护自身安全。他指出,目前患者维权出现了新的特点,医院不仅面临经济责任的承担,医护工作人员仍有问责的风险。

通过此次培训,进一步强化了医护人员的法律意识和医疗风险防范意识,对于规范诊疗操作,保障医疗安全,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具有重要意义。

来源:庆阳市医鉴办采编:姚丹责任编辑:年生义预览时标签不可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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