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非编)及就业见习岗位共3名,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学历并符合岗位要求和相关资格条件的人员。
(二)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的具体要求;
二、报名时间
年11月9和12日,两天(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周末不收报名材料)
三、报名地点
1.医院南院区5楼号人力资源部(青年路号)联系人:林老师;--
2.医院北院区F栋2楼人力资源部(北京路号)
联系人:熊老师;电话-
四、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
五.报名材料注意事项
医疗岗位:报名表(可下载)、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医师资格证、职称证等相关资格证,装订一套复印件材料,原件当场审核后返还。
见习岗位:报名表(可下载)、身份证、户籍证明、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推荐表、装订一套复印件材料,原件当场审核后返还。
六、考试
(一)考试构成
1.考试由面试、实践技能考核组成,医院根据综合成绩择优录用。
(二)考试时间
面试时间将另行通知,面试按照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进入面试。
(三)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体检人选的确定
面试分数分,占50%;考核分数分,占50%。考试总成绩=面试分数50%+考核分数50%,合格分数线为总分60分。
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七、进入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
八、进入拟录用
对外公示进入拟录用的人员名单,公示期满后,办理录用手续。
医院人力资源部
年11月7日
附件:医院招聘报名表.docx
医院11月招聘.xlsx
点击下方“阅读原文”查看附件
↓↓↓
赞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