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庆阳市公安局西峰分局的一名协警,从年至今已工作15年,这15年来西峰分局未给我们缴纳任何社保,年3月1日将我辞退,未给我任何补偿。在工作15年以来,月工资不足元,连自己都养活不了,何谈养家糊口。年甘肃省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实行,我们以为对于我们这种人员会有相应办法,等到的却是一句辞退,恳请领导百忙之中能督促庆阳市公安局西峰分局按照劳动法给予我补偿及缴纳社保,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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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网民朋友: 您好!3月4日,您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上留言,反映庆阳市公安局西峰分局不给协警人员购买社保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您叫高某珠,34岁,是华池县元城乡高桥村农民。年初,因清理整顿户籍档案并办理二代身份证工作需要,西峰区公安机关派出所为按时完成工作任务,采取雇佣临时工的办法,解决力量不足问题,您经人介绍到西峰分局董志派出所开展工作。工作结束后,被派出所留用。年,您因殴打同事被董志派出所辞退。后经人介绍,以“临时帮忙”为由到西峰分局后官寨派出所参与全省公安机关“信息攻坚战”,并一直留用至今年2月底。年2月,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中,您拒不服从后官寨派出所防疫工作指令,被后官寨派出所辞退。工资发至2月底。 您自年到西峰分局下辖派出所工作以来,均系派出所自行留用,属于临时雇佣人员,期间未签订相关聘用合同,工资来源由所在乡镇政府负担,不属于西峰分局统一聘用人员。年底,西峰公安分局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将所有协警清退,临时工、驾驶员等按用人制度重新签订用工合同。而您以工作年限久为由,不愿签订劳动合同,也不愿辞职。年因“一标三实”工作,西峰分局为各派出所公开招录“一标三实”短期(5个月)临时信息采录人员,您参与了信息采录工作,期满后留后官寨派出所工作至今年2月份。 二、处理意见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号)精神和规定“警务辅助人员是指根据社会治安形势发展和公安工作实际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公安机关内部的工勤人员,以及群防群治性质的社会治安辅助力量,不属于警务辅助人员范围。”“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遵循‘统一规划、按需设置、科学合理、规模适当’的原则和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方式进行管理”。具体是否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由各县(区)公安局(分局)根据本县区治安状况实际汇报本级政府决定。 综上,您在西峰分局下辖派出所工作均为派出所自行留用,不具备享受警务辅助人员相关待遇的条件。经与您电话联系,以上调查处理意见已告知您本人。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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