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80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16号)》以及甘肃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甘肃省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设置指导标准》的通知(甘教厅〔〕号)等文件精神,全面加强校外培训机构依法办学、规范管理,引导各机构端正办学思想、明确办学方向、规范办学行为,促进民办培训机构建立和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充实和完善基本办学条件及设施配置,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5月14日,西峰区年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行动安排会暨校外培训机构法人警示教育培训会在新建小学召开。西峰区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人社局、区民政局、区公安分局、区应急管理局等单位联合组成。西峰区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小组办公室主任、区教育局党组成员、区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左廷伟主持会议并讲话。会上,西峰区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小组办公室成员、区教育局职成股股长郭彦琦宣读了《西峰区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西峰区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区教育局工农办副主任杨景惠指出,召开这次会议,主要任务是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增强使命意识,深刻认识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严格责任落实,切实把校外培训机构的安全风险降到最低;要分类施策,确保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区上决定开展全区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工作,目的是实现规范管理。在专项整治过程中,大家要针对具体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整治措施,按照“规范提升一批、集中整治一批、取缔关停一批、公示曝光一批”的思路尽最大努力引导规范。各联合工作组,对未经许可私自在校外举办的各类机构进行全面清理和规范整顿,建立、完善审批和督导评估制度,对民办培训机构的办学方向、教育教学质量、总体运行状况进行规范管理,促使机构依法办学、规范运行、健康发展。各中小学要利用学校自身资源,积极创造条件,支持学校以适当方式提供兴趣特长、课后辅导,缓解家长因无力照看孩子而不得已培训的焦虑。同时,严肃查处在职教师参与补课办班,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要对治理工作进行正面报道,引导市民、新闻媒体合理监督,积极参与,发挥善意舆论功能,引导家长遵循教育规律和儿童身心发展规律,理性看待孩子成长,不要拔苗助长,通过家长会、家访等载体,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不要把孩子的教育工作完全交由各类培训机构。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是维护义务教育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的迫切要求,是解决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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