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电子监控设备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秩序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自年7月15日起,启用13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自动抓拍,具体路口如下:
01、庆化大道与北地西路
02、庆化大道与董北公路
03、庆化大道与弘化西路
04、庆化大道与石油西路
05、董志塬大道与秦直路
06、董志塬大道与顺化路
07、北京大道与古象路
08、北京大道与康寿路
09、北京大道与解放东路
10、北京大道与安定东路
11、庆化大道与马庄路
12、陇东大道与秦直路
13、陇东大道顺化东路
庆阳市公安局西峰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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