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西藏自治区纪委机关
人才引进公告
根据西藏纪检监察事业发展需要,经西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批准同意,西藏自治区纪委机关计划从区外引进年全国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西藏自治区区外(全日制普通)高校非西藏生源年应届毕业生(非西藏户籍,非西藏生源,无西藏院校学习经历),定向生、委培生、自考生不在引进范围内。
(一)学历要求:具有全日制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学历。
(二)专业要求:财会专业;法学专业;信息化专业;档案管理专业;新闻专业;汉语言文学专业。
二、报名条件
(一)引进对象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政治立场坚定,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2.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自律;
3.热爱西藏,志愿到西藏工作,有吃苦奉献精神;
4.区外全日制普通高校非西藏生源应届毕业生;
5.符合引进的学历、专业要求,能够按时获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和学位证;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博士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适应高原工作生活环境;
8.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9.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引进人员的待遇
(一)公务员资格。西藏自治区纪委机关引进人才,其身份属国家公务员,享受国家公务员的一切待遇。
(二)工资待遇。一是对进藏高校毕业生,进藏工作后直接享受定级工资待遇。二是凡是到我区工作,年度考核在称职以上的,按规定享受浮动工资档次。三是享受西藏特殊津贴和类区津贴补贴。四是享受防寒取暖补贴。
(三)其他待遇。一是享受带薪休假制度,工作满一年转正后,可享受一年一次的带薪休假,假期50天(含路途),路费实行包干经费。二是引进人员经录用后,由工作单位负责安排住房。三是对在藏工作直至退休后到区外安置的人员,继续享受原工作地的西藏工资待遇。
四、进藏工作期限
应届毕业生引进到西藏自治区纪委机关工作后,试用期一年,且至少在藏工作满8年(含试用期一年),若在藏工作年限不满8年,本人要求调动的,不予办理有关调动手续,按本人主动要求辞职处理。
五、引进程序
(一)网上报名。年6月1日至6月15日,报名登记表在西藏自治区纪检监察网站(网址:北京最有实力的白癜风医院在北京治疗白癜风要多少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