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庆阳在行动
关于核酸检测价格调整
1月28日,省医疗保障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印发了《关于动态调整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简称《通知》),庆阳市医疗保障局、发改委、财政局、卫生健康委也及时进行了转发。主要精神如下:(一)疾控检测机构、医疗机构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为临时设立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疫情结束后自行解除。
(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项目为全省最高限价,执行机构为全省疾控检测机构、医疗机构。其中:
1、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编码LS;
名称: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最高限价:80元/次;除外内容:无;医保支付类别:丙类。
2、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试剂在省级药品采购平台已调整为最新挂网价,医疗机构必须通过甘肃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平台采购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试剂。各级医保部门要加强对平台采购价格及供应保障的监管。
(三)各级疾控检测机构、医疗机构要加强价格管理、规范收费行为,在醒目位置公示新冠核酸检测价格,严格按照规定向患者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
(四)疾控检测机构、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自2月1日零点起执行。
关于采样和检测机构有关信息
为满足“应检尽检”“愿检尽检”人群需求,我市按照“村报告、乡采样、县检测”的机制,在全市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设立了采样点,统一采样后送县区级检测机构检测。同时,市内13个具有核酸检测资质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均在院内开设了多个便民采样点。外出返乡人员及各类有核酸检测需求的“愿检尽检”群众可就近选择采样点采样,检测结果根据采样机构指引,在检测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