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参照《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2号)及中央、省、市有关规定,经区政府研究同意,西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事业单位拟面向全区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人数
西峰区信息化办公室9级岗位工作人员4名,西峰区应急综合事务中心9级岗位工作人员9名,西峰区政务服务中心9级岗位工作人员2名。详见《西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简表》(附件1)。
二、选调范围
西峰区机关事业单位已转正定级正式工作人员(含年三支一扶、西部计划服务人员)。
区法院、检察院、公安分局(含借抽调人员)、教育和卫健系统工作人员不在选调范围内。
三、选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身体健康,爱岗敬业。
(三)有较强的公文写作、相关职位专业实践能力,有各级党政办公室工作经历及相关职位专业者优先。
(四)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六)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一)曾因违法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或正在被立案审查、司法调查的人员;
(二)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选调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的人员;
(三)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四)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服务)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人员;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选调程序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单位推荐、个人自愿的方式现场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1.报名时间:年11月2日(星期一)至11月6日(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西峰区九龙路33号(区政府办公室室)。
3.报名所需资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2)组织、人社部门录用文件复印件(加盖组织、人社部门公章)。
(3)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及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证明。
(4)报考人员工资转正定级审批表复印件(加盖组织、人社部门公章)。
(5)干部人事档案专审表复印件1份(加盖组织、人社部门公章)。
(6)近期免冠二寸蓝底照片5张。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分初审和复审。初审由区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提交的资料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确认并填写选调人员报名登记表;复审由区人社局工作人员负责审核并签字。对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及时予以反馈。
本次公开选调符合条件的报名应试人数与选调人数之比不低于3:1。资格复审结束后,如应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区政府办公室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同意,核减或取消该职位选调计划,允许该职位报名人员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通过资格复审的报名人员,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