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
经区政府研究,决定:
刘军义同志任区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主任,免去区人社局副局长职务;
强凌雁同志任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主任,免去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副局长职务;
赵晔同志任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局长,免去区社会救助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李超同志任区教育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黄官寨实验学校校长职务;
程小刚同志任区财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刘李力同志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盼同志任区科技信息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
刘丹同志西街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政府
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