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政府关于刘军义等8名同志

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政府关于刘军义等8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区政府任字〔〕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

经区政府研究,决定:

刘军义同志任区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主任,免去区人社局副局长职务;

强凌雁同志任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主任,免去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副局长职务;

赵晔同志任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局长,免去区社会救助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李超同志任区教育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黄官寨实验学校校长职务;

程小刚同志任区财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刘李力同志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盼同志任区科技信息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

刘丹同志西街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政府

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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