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地名研究
“经过近三年的积极工作,这部充满浓郁济南地方特色的法规今天终于出台了。”发布会上,济南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室副主任张瑞说,条例针对济南特点规定了编制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传统风貌区等各类保护规划的程序,将市域内“一核、五廊、十片”的名城总体格局、“山、泉、湖、河、城”为一体的整体风貌,以及历史城区内老城的内外城、商埠、山城互看视廊等具体保护内容明确纳入保护规划之中,并同时规定了各类保护规划是建设和管理的法定依据的内容。
条例明确,对传统地名已消失但是城市道路、街道、桥梁、堤坝、建筑物、构筑物等还存在的,民政和行政审批服务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自然资源和规划、文物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论证、征求公众意见后按法定程序对传统地名予以变更恢复。
同时,历史城区内已消失的重要古水系、古建筑(院落)、古城(内城)七座城门及城墙、圩子城(外城)十二座城门及城墙和尚存的古城的北门(汇波门)城门等,应当按照名城保护和历史文化传承要求,在原址或者附近设置展示相关历史信息的标识。
此外,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历史文化街区、传统风貌区的利用,应当保护优先、适度利用,宜居则居、宜业则业,采用渐进式、微改造的方式,注重保护整体风貌,注重商业开发强度管控。保护规划划定的保护范围内设置的户外广告、牌匾标识、照明设备、线缆等外部设施,应当与保护范围内的整体风貌相协调。
超50年代表性工业遗产 可确定为市级历史建筑
济南设府于北宋徽宗年间,府城开始时为土城。到明洪武四年,也就是公元年,才在土墙外包以砖石,修建了砖石城墙,根据史料记载,当时的城墙“高三丈五尺,周十二里四十八丈……东曰齐川门,西曰泺源门,南曰舜田门,北曰汇波门……”这四座城门因地势和防御的需要,并不左右前后相对,称“四门不对”,东门偏北,西门偏南,北水门偏东,只有南门在南城墙的正中位置。条例将古城护城河环绕、四门不对的城垣形制列入济南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重点保护内容。
根据条例,重点保护内容还包括古城内传统街巷南北向贯通、东西向联系的格局、名称、走向和尺度,历下亭至清山东巡抚大院旧址的古城南北中轴线及府学文庙、龙神庙、原山东布政使司旧址(包括原贡院)、督城隍庙等重要建筑,以及大明湖的自然和人文景观。古城内珍珠泉与古城外趵突泉、黑虎泉、五龙潭四大泉群逾百座古名泉泉池及泉渠组成的密集泉水出露区和庞大泉水水系网络,以及丰富的城市园林人文景观与家家泉水、户户垂杨的泉城特色。
条例明确,建成五十年以上,尚未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也未登记公布为不可移动文物的建筑物、构筑物,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确定为市级历史建筑:与重要历史事件、历史名人相关联,在济南城市发展与建设史或者某一行业发展史上有代表性等突出的历史文化价值;充分反映济南地域建筑特点或外来地域建筑特点,建筑样式与细部等具有一定的建筑艺术价值; 或在一定地域内具有标志性且获得群体心理认同感。
鼓励圩子壕保护区内住宅 入户门框预留张贴楹联空间
根据条例,圩子壕保护区内的城墙遗址、水系、重要道路、泉池、公共绿化空间、树木以及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应当采取保护措施。新建、扩建、改建项目规划选址和布局应当避让城墙遗址(原址)、水系和具有雨汛季节分流行洪功能的道路、街巷等脉络空间,建筑造型和色彩须体现传统风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突破规划的建筑物、构筑物高度。鼓励住宅建筑设计时在入户门框两侧预留不小于二十厘米可以张贴楹联的空间。
同时,城乡水务主管部门应当开展对名泉泉池、泉渠的维护、修缮及其人文环境整治的监督检查和技术指导; 实施对圩子壕现状河道及驳岸的整治,并会同自然资源和规划、文物、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论证,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逐步贯通圩子壕水系。
园林和林业绿化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城市公共绿化空间的规划、建设和环境提升,规划应利用现状地形、地貌、水体和历史文化遗址等自然、人文条件,体现传统园艺风格,优先选用乡土植物资源; 应当对古树名木和其他稀有、珍贵、具有历史价值或者重要纪念意义、具有一定生长年代及景观规模的树木资源进行普查、登记造册。
稿件来源:山东商报社
时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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