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受西安市公安局委托,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
3、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乐于奉献、能吃苦耐劳,服从组织分配;
4、品行端正,心理健康,纪律观念强,协调能力强,能保守工作秘密;
5、年龄在18周岁(含)至30周岁(含)之间(年12月04日至年12月03日期间出生);
6、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退役士兵不限学历);
7、语言表达流畅,普通话标准,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
8、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不良嗜好,无口吃、重听、无纹身、色盲和其他传染性疾病;
9、本人、家庭成员及主要亲属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政治历史清白。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的;
3、具有吸毒史的、曾被强制隔离戒毒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6、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二、岗位职责
(一)文职岗位主要从事:文书助理、档案管理、教育训练、接线查询、宣传报道、数据分析等;
(二)勤务岗位主要从事:治安巡逻、防范查控等;
(三)上级交办其他工作任务。
三、招聘岗位
(一)报名岗位详见《西安市公安局辅警招聘岗位》附件一;
(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应聘;
(三)报名局机关人员必须服从统一分配;
(四)因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时,市局机关岗位统一调配、警校岗位统一调配。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名,其中:社会招聘名(男性名、女性38名)、退伍军人、退役士兵13名(男性)。
本次招聘包括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环节。
(一)发布招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