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西峰区民政局关于西峰区个体劳动者协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经年9月30日区民政局局务会议研究决定,准予下列社会组织注销登记,现予以公告。

庆阳市西峰区民政局

年10月30日

(编辑:杨波;责任编辑:黄超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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