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天津市初级会计考试退费公告已发布,在天津市报名参加年会计初级资格考试并已缴纳考试费,但无法参加初级考试的考生可以进行退费申请,具体内容一起来看。
退费又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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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天津市年天津市初级会计考试退费公告已发布,在天津市报名参加年会计初级资格考试并已缴纳考试费,但无法参加初级考试的考生可以进行退费申请,具体内容一起来看。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时间推迟,考虑到部分考生因时间变更无法参加初级考试的实际情况,经研究,拟对上述考生退还考试报名费,具体事项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请退费对象:在天津市报名参加年会计初级资格考试并已缴纳考试费,但无法参加初级考试的考生。
二、受理退费申请时间:年7月20日-31日
(9:00-11:30,14:00-16:30,公休日不休息)
三、受理退费申请地点:会计之家一楼报名大厅(河西区广东路67号)
四、退费申请程序:
1、申请退费的考生登陆天津会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