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公安局高陵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关于部分路段限速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结合高陵区道路实际,为降事故,保畅通,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决定将以下路段限速值予以公告。
一、国道高陵区旅游大道十字以东至临潼界路段道限速为70公里/小时;
二、高陵区旅游大道全段限速为60公里/小时;
三、渭河南北河提路高陵段限速为40公里/小时。
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认真遵守、严格按照限定车速行驶,做到安全行车、守法行车。
本公告从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日起开始实行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八年八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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