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公安局朝阳区分局南湖大路派出所严格执行“禁种铲毒”工作要求,加大辖区内巡查管控力度,于7月7日铲除罂粟花12株。
7月7日上午10时许,南湖大路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称在某小区楼下发现疑似罂粟花植物。民警立即联系分局禁毒大队民警共同赶赴现场处理。在某小区楼下花园内,民警发现了12株疑似罂粟花的植物,经禁毒大队民警辨认,确认该植株为罂粟花。
经调查,民警找到了植株的种植人李某,并对李某进行了禁毒教育,告知其国家禁止私自种植罂粟花,李某表示会配合民警工作,亲手将12株罂粟花铲除,并保证今后不再种植此类植物。
信息来源:朝阳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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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韩跃民
审核/赵金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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