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事业单位公开选调15

  根据工作需要,参照《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2号)及中央、省、市有关规定,经区政府研究同意,西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事业单位拟面向全区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人数

  西峰区信息化办公室9级岗位工作人员4名,西峰区应急综合事务中心9级岗位工作人员9名,西峰区政务服务中心9级岗位工作人员2名。详见《西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简表》(附件1)。   

二、选调范围

  西峰区机关事业单位已转正定级正式工作人员(含年三支一扶、西部计划服务人员)。   区法院、检察院、公安分局(含借抽调人员)、教育和卫健系统工作人员不在选调范围内。   

三、选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身体健康,爱岗敬业。   (三)有较强的公文写作、相关职位专业实践能力,有各级党政办公室工作经历及相关职位专业者优先。   (四)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六)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一)曾因违法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或正在被立案审查、司法调查的人员;   (二)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选调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的人员;   (三)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四)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服务)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人员;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选调程序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单位推荐、个人自愿的方式现场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1.报名时间:年11月2日(星期一)至11月6日(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西峰区九龙路33号(区政府办公室室)。   3.报名所需资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2)组织、人社部门录用文件复印件(加盖组织、人社部门公章)。   (3)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及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证明。   (4)报考人员工资转正定级审批表复印件(加盖组织、人社部门公章)。   (5)干部人事档案专审表复印件1份(加盖组织、人社部门公章)。   (6)近期免冠二寸蓝底照片5张。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分初审和复审。初审由区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提交的资料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确认并填写选调人员报名登记表;复审由区人社局工作人员负责审核并签字。对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及时予以反馈。   本次公开选调符合条件的报名应试人数与选调人数之比不低于3:1。资格复审结束后,如应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区政府办公室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同意,核减或取消该职位选调计划,允许该职位报名人员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通过资格复审的报名人员,随时   (二)笔试   1.笔试形式与内容。笔试工作由区政府办公室组织实施,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实行百分制,考试内容为公文写作、政务服务及相关职位专业知识等,时间为分钟。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成绩公布和查询。笔试成绩在西峰网上公布并查询。   (三)面试   面试人选与该职位选调人数的比例一般为3:1,达不到比例的经区政府办公室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同意,可按有关规定降低比例,但最低不低于2:1。面试工作由区政府办公室组织实施,面试实行百分制,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素质、政务协调、岗位职责等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满分为分。面试时间、地点在《面试通知书》中载明。参加面试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现场统计并公布面试成绩。   (四)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在西峰网公布。   (五)考察   考察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根据考察对象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不低于2: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由区政府办公室组织,区人社局、区纪委监委参与,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及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注重核查考察对象干部人事档案,核实“三龄两历一身份”、个人征信等情况,凡发现档案涂改、材料信息涉嫌造假和严重失信的,取消选调资格。如考察对象不符合选调条件,向考察对象单位及本人作出说明,并依次递补。   (六)体检   根据考察结果,从考察对象中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医院进行,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号)等体检规定。体检不合格的按该职位考察顺序进行递补并安排体检。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公示和调动   拟选调人员确定后,在西峰网及选调单位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影响选调问题的,办理调动等手续。 

五、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按照省市公开选调有关规定,由区政府办公室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决定。   附件:   1.《西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简表》   2.《西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监督区人社局-   咨询区政府办公室-

  庆阳市西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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