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峰城区校园周边ldquo问题辣条

  

  “青少年就像早上八、九点钟的太阳,是祖国的花朵,是民族的希望和未来。‘辣条’是高油、高盐、高添加的调味面制即食方便食品,经常食用不利身体健康。为使青少年茁壮成长,现决定在全省所有校园及周边米范围内,禁止销售‘辣条’。”近日,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一则关于校园及周边禁止销售“辣条”的公告,一时间引起社会广泛   3月18日下午放学后,中学生小琪和小昭手拉手走进距离学校不到米的商店里,努力在货架上寻找着往日放学必买的零食——一种叫做亲嘴片的“辣条”。

  再三寻找,发现原来放“亲嘴片”的地方已经换上了其他货品,并且货架上没有了“亲嘴片”的踪迹,小琪有些疑惑,“亲嘴片已经卖完了吗,阿姨?”她询问店主。当得知一些“问题辣条”已经下架和禁止售卖后,小琪和小昭叹着气,买了两袋其他类型的零食转身离开了。

  记者在西峰城区的新建小学、南街小学、东方红小学、庆阳七中、庆阳四中、庆阳三中等中小学校周边走访发现,小卖部或中小型超市售卖“辣条”的情况已经有所转变,一些“问题辣条”在小卖部和中小型超市里鲜有见到。

  调查过程中,记者以消费者身份试着向中小学附近商家询问并购买“辣条”,商家表示,除了有正规厂家且符合标准的“辣条”还在销售外,其他的均已下架。“早都不卖了,管食品的人来查过几次,把不符合标准的‘辣条’都没收了,并告知我们,‘辣条’对孩子危害大,不能再销售了。”新建小学附近一家小卖部的老板告诉记者。据庆阳三中附近一家商店老板介绍,他现在只进购一些标识清楚且符合标准的“辣条”,而且以后会减少“辣条”的进购量。

  记者走访了解到,校园周边流通的“辣条”大多价格在0.5元至2元,属于中小学生消费能力承受范围之内,而在中小学生常购零食里,“辣条”最受欢迎。

  庆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我市的校园及周边,暂时没有发现今年“3.15”晚会上曝光的问题比较严重叫“虾扯蛋”的“辣条”。

家长:确实该管管了

  对于中小学生来说,“我先吃包辣条压压惊”“哥吃的不是辣条,是寂寞”等有关“辣条”的流行语早已详熟于耳,一边调侃,一边吃“辣条”的场景在青少年人群中屡见不鲜。但是,孩子吃“辣条”的事情,对于家长来说却十分担忧,很多家长都清楚,长期吃“辣条”,不仅会影响孩子食欲,而且还会严重危害孩子身体健康。但很多情况下,如果孩子执意要吃,家长还是会满足他们。

  市民郭女士告诉记者,她孩子今年上小学6年级,特别喜欢吃“辣条”,几乎每天需要至少3包,才能“过瘾”。因为从小家人就惯着孩子,如果不让买,孩子就又哭又闹,家人不忍心,只好求助于老师,但老师的监管时间仅限于学生在校期间,放学到回家之前的这段时间,就成了监管空白时段。

  郭女士告诉记者,曾经一段时间,她家孩子吃饭总是没有胃口,买零食也只认“辣条”,郭女士一度觉得孩子吃“辣条”“上瘾”了,去医院治疗了一段时间,孩子的胃口才有所缓解。“我觉得这次省上出的政策特别好,是该好好整治一下了,对孩子健康影响太大了。”郭女士说。

  记者调查发现,和郭女士有相似经历的中小学生家长不在少数。在西峰城区几家中小学校门口,记者发现,接送中小学生的人群中,老年人占绝大多数。因为老年人对孩子溺爱,凡事都会依着孙子孙女,所以一放学,学生拉着爷爷奶奶进小卖部购买零食,成了一项必须履行的程序,同时,能不能随着孩子的心愿,购买到他们“心仪”的零食,也成了检验爷爷奶奶是否疼爱孙子孙女的标准之一。

  3月19日下午,记者在东方红小学门口遇到接孩子放学的张大爷,他说:“做家长的既要满足孩子购买零食的需求,又担心不健康的零食会影响孩子身体健康,实在为难。这下好了,把商家管住了,杜绝了不健康零食的流通,真的是帮家长解决了一大难题。”

下重拳督查整治

  记者了解到,我们所说的“辣条”,是一种调味面制品,属于高脂、高盐、高添加剂的油炸或油浸食品,长期食用,会对正处于成长阶段的青少年身体健康造成不良影响。“辣条”在我市市场存在时间已经很久了,主要来自湖南和河南两地,销售过程中,有部分存在包装不规范、不符合国家标准等突出问题。

  3月15日,央视“3.15”晚会上,曝光了“虾扯蛋”“亲嘴牛尖”“爱情王子”“黄金口味棒”等几款热销的“辣条”,引起人们高度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市按照省上要求,积极部署,及时对市场“问题辣条”进行全面依法依规整治,自3月16日开始,我市各县(区)已经开始着手查处“辣条”市场,庆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由3名县级干部、6名科级干部组成两个工作组,分赴各县(区)进行督查暗访,对我市市场上存在超过保质期、标签标识不合格、过度宣传、假冒伪劣等问题的“辣条”和其他食品展开依法依规查处整治,目前,工作正在有序进行。

  同时,庆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教育部门、各中小学校按照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通告,对学校及周边市场进行重拳整治,逐步让“辣条”等危害青少年健康的食品淡出学生视野。

  庆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王胜利介绍,因为现在销售渠道广泛,既有实体店的流通,又有移动互联网渠道的流通,市场监管头绪比较复杂,存在一定难度,所以对于“辣条”的整治,需要一个过程。“在‘辣条’整治过程中,需要大家共同参与,共同监督,才能达到有效治理,守住舌尖上的健康,还青少年一个健康的未来。”王胜利说。

  王胜利提醒消费者,生活中,如发现违规生产经营“辣条”,或发现购买的“辣条”产品存在食品安全问题,可拨打投诉举报电话“”进行举报。(应受访者要求,文中小琪、小昭为化名)

“辣条”危害

知多少?

  今年,央视播出的“3.15”晚会上曝光了一部分受中小学生追捧的“辣条”,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随即发布了禁止在学校及周边销售“辣条”的公告。那么,为什么“辣条”问题那么多,孩子还是喜欢吃?它对青少年的危害到底有多大?家长和学校该采取哪些方法,才能有效减少“辣条”对孩子的危害?带着这些问题,记者医院内分泌科副主任医师尚靖智。

记者

为什么现在报道出来“辣条”问题那么多,孩子还是喜欢吃?

我们所说的“辣条”,是一种以小麦和辣椒为原料的调味面制品,属于高脂、高盐、高添加剂的油炸或油浸食品。孩子之所以对“辣条”喜爱,是因为一些化学添加剂让它的口感和气味更能刺激人的感官,比如里面添加的甜味剂、增味剂、保鲜剂、着色剂等都会给人的感官带来强烈刺激,让人产生强烈的摄入欲。

另一方面,大多“辣条”的价格在0.5元到2元,对中小学生来说,属于能买得起的零食,加上中小学生的自控力比较差,又处于喜欢分享的年龄阶段,就扩大了“辣条”在他们之间的流通。

尚靖智

记者

吃“辣条”会对孩子造成哪些危害?

购买“辣条”的孩子主要集中在6岁至12岁,这个年龄段的孩子正处于成长发育期,身体免疫系统没有完全建立,防御危害的能力薄弱,长期食用不健康食品,会对肝脏、肾脏等造成不良影响。同时,“辣条”中添加的辣味剂、着色剂、防腐剂等各种添加剂,孩子长期食用,累积到一定程度,会使胃黏膜受损,导致胃病。

“辣条”里含有大量的糖分和脂肪,会导致青少年肥胖,引起糖尿病和高尿酸血症。从近年来的接诊情况来看,青少年患糖尿病和高尿酸血症的数量越来越多。

尚靖智

记者

学校、父母该采取哪些方法,有效减少孩子吃“辣条”?

要有效减少孩子吃“辣条”等不健康食品,我觉得学校应该让孩子了解更多的健康知识,把健康知识普及纳入日常教育中,让孩子了解吃不健康食品的危害性,从思想上拒绝不健康食品。家长应该以身作则,加强陪伴,从小给孩子养成不吃不健康食品的好习惯。孩子应该加强锻炼,同时减少和同学之间的攀比。

尚靖智

记者魏博庆实习生胡文韬

“问题辣条”整治绝不能一阵紧一阵松

禄永峰

  不得不说,西峰城区校园周边“问题辣条”主动下架,禁止销售,这得益于监管。同样也不得不说,对于食品安全,屡治不止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问题食品为何屡禁不止?根子还在监管上。依照惯例,问题食品被曝光后,大多地方监管部门只是对其违规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而且处罚主要以经济形式为主。很显然,这种处罚手段,容易形成一查即停、失查又反弹的恶性循环,不能从根本上杜绝违法违规行为。

  依照相关规定,除了对食品生产企业进行资质审查外,还应对其产品质量进行抽查。但在实际操作中,日常抽查往往流于形式,甚至有的企业还通过交钱收买的方式逃避抽检。这难免让食品质量时好时坏,直至问题食品轻松潜入市场,祸害消费者。

  当下,问题食品流通渠道更趋隐蔽,有的还通过互联网来销售,犯罪案件性质认定难度越来越大。不过,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了食品安全相关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为依法惩治犯罪编织了严密的法网。《刑法》第条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具有相关情形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条规定的“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即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然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惩治食品安全犯罪,良法之外还需善治。其一,监管执法必须前移到位,不能总是接到投诉后被动检查,试想,被动检查尚能查出如此多的问题,那是不是可以推断还有不少的问题食品仍藏匿于市场之中呢?其二,食品安全执法应该贯穿于生活常态,不能仅限于“一项活动”“一项安排”,只有形成执法“连环战”,才能对问题食品生产、销售起到真正的震慑作用。

  至于整治“问题辣条”,会不会一阵紧一阵松,我们不妨拭目以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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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主任郝芳责任编辑范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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