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什么都晚了,都是我一时的过失,造成了这么大的损失,我应当受到法律的处罚”,现年65岁的西峰区肖金镇村民姚某追悔莫及。
3月21日,西峰区肖金镇一片松树林突然着火,接到报警后,西峰公安分局肖金派出所民警会同镇村干部迅速赶到现场,经过警民共同努力,最终将火扑灭。经查,该镇村民姚某以田间荒草里有野鸡啄食其玉米为由,用打火机点燃田间荒草,由于火势迅速蔓延,再次引燃了大量的杂草、树叶及附近的一片松树林,导致多颗松树林被烧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有关规定,西峰公安分局依法对姚某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警方提示,春季天干物燥极易发生火灾事故,希望广大群众引以为戒,禁止在田间野外烧荒和使用明火,给自己和他人带来安全隐患,清明节即将到来,在传统祭祀的同时,切记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发布:西峰公安分局政工办
图文:政工办
编辑:潘军责任编辑:刘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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